今年起,個人所得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實施,這幾個月發(fā)工資,讓小編實實在在的享受到了稅改的紅利。 據(jù)小編了解,不少朋友雖然滿足條件,但不著急申報,想在來年的時候自行申報。 那么,大家知道專項扣除月度申報和年度申報有什么區(qū)別嗎? 今天咱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。 月度申報 由單位(扣繳義務人)按月幫你預扣預繳,這是什么意思呢? 簡單來說,如果納稅人申請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,任職單位每個月給納稅人發(fā)放工資時候,會對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進行預扣,當月就能享受到減稅福利。 年度申報 由納稅人在每個納稅年度結(jié)束后自行申報辦理,次年享受減稅福利! 這種方式下,同樣是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,需要由納稅人本人在次年的3—6月份,進行匯算的時候統(tǒng)一進行扣除。 哪種申報方式更好? 這就需要看實際情況了! 如果想當月就能享受到減稅福利的納稅人,并且有任職單位幫忙預扣預繳,子女教育、學歷(學位)繼續(xù)教育、贍養(yǎng)老人、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都可選擇月度申報; 如果有大病醫(yī)療支出項目、或者是不愿意將專項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單位的納稅人,以及沒有任職單位幫忙預扣預繳的納稅人,就可選擇按年自行申報了。 這兩種申報方式都能讓納稅人享受到減稅的優(yōu)惠,只是一種先享受、另一種后享受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