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 class="ql-block">12周歲以下兒童缺乏行為控制能力,其應急反應、協(xié)調(diào)性等方面都不成熟,對交通知識了解少,騎車上路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,潛藏著很多安全隱患,遇到突發(fā)事件時難以做出正確判斷。12周歲以下的兒童頭部重量較大,而胸背部活動范圍相對較小,騎自行車時由于車身傾斜、顛簸或急剎車,難免頭向前俯沖摔倒。因此交通規(guī)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(fā),規(guī)定12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上路。</p> <p class="ql-block">電動自行車的車速遠高于腳踏自行車。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,其身體素質(zhì)、心理素質(zhì)等條件均不適合騎電動自行車。必須年滿16 周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。</p> <p class="ql-block">編輯:劉軍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審核:殷憲均</p>